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长沙啤酒厂宿舍地块棚改项目B#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啤酒厂宿舍地块棚改项目B#招租
二、项目地点:咸嘉湖路与金星路交汇处西北角
三、项目概况:
楼层 | 每层面积(㎡) | 总面积(㎡) |
一层商业 | 1326.40 | 5263.69 |
二层商业 | 1337.09 |
三层商业 | 1300.10 |
四层商业 | 1300.10 |
五-六层 | 925.8 | 1851.6 |
七-十五层 | 950.90 | 8558.1 |
四、招标租赁条款
1、经营定位: 商务综合楼
2、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 12 年;[从项目综合验收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包含装修免租期)]
3、经营方式: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主要负责中标物业的合法经营管理,包括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
4、合作模式:采取整栋租赁模式。中标人不得再次整体转租。
5、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6、履约保证金:壹佰陆拾伍万;
7、租金递增: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其违法或违约行为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违反上述情况的单位均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六、投标报名
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官方查询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报名。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6日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八、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到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拾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要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到账(以到账回单为准,如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推迟)。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3、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下述帐户:
账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观沙岭分理处
银行账号:82010500000011491
4、缴纳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到账为准,如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推迟)。
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7、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原账户退还。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麓山城投》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邮政编码:410001
电 话:0731-88883448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8889605
传 真:0731-88889607
十二、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9235